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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首部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将于近期出台

首部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将于近期出台


   北京作为我国的国都,其环境状况备受关注。随着今年无论是在春季还是夏季,雾霾天气都会出现的状况,环境法专家、北京人大代表王灿发出呼吁,北京的大气环境质量不能再继续恶化了。今年7月24日,由北京市政府起草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提请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环境问题须重视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飞速,而生态环境却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GDP在不断上涨的同时,我们也越来越多的尝到环境破坏所带来的恶果。

北京是全国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之一,从1998年开始分阶段地采取严厉的措施治污。从大气污染源的煤、车、工地、工业四个方面,先后采取了16个阶段、200多项措施来应对,包括老旧车提前淘汰、倡导公众少开一天车等。2001年实施的《北京市实施<>办法》,为该市大气污染防治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持。
尽管出台了办法,政府也在不断地进行整治,然而人们却并没有觉得空气质量有所提高。北京市环保局原副局长杜少中在当新闻发言人的8年时间里也一直在说:“北京的空气质量,按照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氮、PM10等四项大气污染物的年日均浓度总体评价,从来没有达标过。”

不过北京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郭普金表示,其实北京十多年的努力还是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取消了4.4万台柴炉大灶,治理了1.6万台燃煤锅炉,二氧化硫超标天数从1998年的106天减少到2008年的9天。只不过随着北京市常住人口、经济总量、能源消耗、机动车保有量和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远远超过环境容量,才使得污染状况日趋严峻。

依法治污,关键要明确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比如,某地招商引资,一个项目不仅能够增加财政收入,还能够解决当地就业难题,但是会对当地环境造成严重影响,这个时候到底谁让步?

各国经验表明,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以上时,经济发展应该进行转型;人均GDP达到5000到1万美元时,就可以实行环境优先原则,即当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不可兼顾时,宁可牺牲一定的经济发展速度,也要确保环境保护。北京市的人均GDP在2012年已经达到1.3万美元,远远超过发达国家的转型时机。

据此,王灿发建议将“环境优先”原则写入条例。这意味着,首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允许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北京市人大城建环保委采纳了这个建议。

  观点转变最重要

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是中国经济大发展的三十多年,也是污染大跃进的三十多年。而且,往往是哪里先发展,哪里就先污染。中国经济从东部沿海地区开始发迹,污染也从那里开始。珠三角、长三角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经济率先昂头,与此同时,污染“成效”也很显著。珠江污染了,长江污染了,太湖污染了……

为了保持GDP高增长,有的地方不惜大量消耗资源、恶化生态环境。在某些领导的心目中,只关注自己在任期间的GDP,而不关心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因为许多官员都明白,寻求大资本与大权力的“无缝隙链接”,以大项目为“抓手”,是瞬间推高GDP的“王道”。在他们看来,只要经济上去了,哪怕天上不飞鸟;只要赚到钱,哪管废了田;只要政绩秀,哪顾河水臭;只要元宝,不要环保。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GDP是第一位的,这是上级考核政绩的核心指标。正如郎咸平所说:“地方政府会在乎污染吗?污染无所谓,来一个污染,GDP就上升,污染能创造GDP。如果污染搞坏了怎么办?就治理,这多好啊。所以,下任官员一上任就会发现GDP大幅度上升(治理污染也是GDP,所以,官员不怕污染)。我们这么多年对于干部的考核,基本上是以GDP为纲,这是必然结果。”

王灿发说,早在上世纪70年代,我国提倡“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结果环境始终没能协调过经济发展,于是出现了GDP翻几十倍,环境质量不断恶化的情况;2005年,为强化环境保护,国务院将两者的位置交换,提倡“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结果却被一些人理解为经济发展是硬道理。在这种情况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冲突还是没有解决好。高污染项目往往是政府招商引资的“香饽饽”。

怎样才能从源头上解决污染问题?恐怕只有在转变了思想观点之后,这一问题才能得到解决。如若依旧单冲崇拜追求GDP,不理会生态环境,那么环境恶化只会愈演愈烈

  法律制裁助环保

面对日趋紧迫、异常复杂的大气污染问题,法律不能缺位。

由于正在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短期内难以出台,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废旧立新,废止已有的《北京市实施<>办法》,根据北京市的大气污染状况及导致污染的具体原因,创设新的地方性法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并计划年内出台。这将是我国首部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
条例草案共8章96条,其中法律责任条款有29条,篇幅占条例草案的1/3。条例取消罚款上限100万元的限制,规定按日计罚。“按日计罚”即,从被发现超标排污的那一天起算,到彻底纠正为止,按天处罚,时间越长,数额也越大,处罚额度则上不设限,下不托底。如此从而实现不让违法者从其违法行为中得到利益的目的,让受害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在此基础上,条例草案还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严重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代表们还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都在为首都的环境保护尽着自己的绵薄之力,一致希望首都北京的大气环境可以得到有效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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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将于近期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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