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 广东省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能力评价管理办法:能力评价分为甲级、乙级和临时三种等级,含清洁生产审核、应急预案、风险评估、项目调查报告、项目分析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资金验收报告等。
简要: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发改经体【2018】1892号)
简要: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已于2018年4月16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简要: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简要: 新建、改建、扩建新增排放重点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按照规定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取得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禁止安装、使用非专用生物质锅炉。禁止安装、使用可以燃用煤及其制品的双燃料或者多燃料生物质锅炉。
简要: 属于限制准入,对于新建、扩建项目,禁止投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核准或备案,对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进行改造升级,改建、迁建项目需报地级以上市投资主管部门备案,跨地市的迁建项目需报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备案,严禁以改造之名扩大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