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简要: (1994年7月6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9月22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条例〉等十项法规中有关行政许可条款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0年7月23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
简要: (2002年3月27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7月23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简要: (2007年3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7月23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简要: (1998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7月23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简要: (1997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条例〉等十项法规中有关行政许可条款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0年7月23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