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 生态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以及生态系统功能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空间、自然因素及其相互联系与作用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山岭、草原、湿地、冰川、高原、荒漠、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地、城市和乡村等。
简要: 本名录自2026年3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重点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名录(试行)》(深环规〔2022〕1号)、《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重点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名录(试行)续期的通知〉》(深环规〔2025〕3号)同时废止。
简要: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市局审批的环评项目:新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配套建设的除外);新建废机动车、废船、废轮胎等加工利用项目
简要: 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允许有限人为活动在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阶段开展项目符合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论证。确需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在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阶段开展项目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
简要: 广东省部分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简要: 2024年,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东江干流(惠州段)、西枝江、增江干流(惠州段)、沙河、公庄河、吉隆河水质优,湖泊水库水质达到水质目标,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优良,声环境质量和生态质量均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