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 申报碳普惠核证减排量须书面向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据碳普惠方法学要求进行初步核算后,报送至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在收到省级碳普惠核证减排量书面申请后,视需要可委托第三方核查机构进行核查,经核查无误的予以备案,并通过省级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登记系统将省级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发放至参与者账户中。
简要: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简化流程,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非经营性小型(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分布式光伏设施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简要: 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基于上年年度核查结果,按照配额分配方案核定上年度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应发放配额量,并向注登机构书面报送相关数据表,进行核定配额的注册登记。8月20日前,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向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分配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
简要: 到2025年,一批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试点落地实施,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构建,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在全国率先示范碳排放双控制度,为国家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提供深圳经验。工业、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等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绿色低碳创新能力和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能级明显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4.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保持国内超大城市领先水平。
简要: “双碳”标准重点任务有8项:加快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研制,加强产品碳足迹碳标识标准建设,加大项目碳减排标准供给,推动碳减排和碳清除技术标准攻关,提高工业领域能耗标准要求,加快产品能效标准更新升级,加强重点产品和设备循环利用标准研制,扩大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供给。
简要: 重点排放单位未按照规定清缴其碳排放配额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未清缴的碳排放配额清缴时限前1个月市场交易平均成交价格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按照未清缴的碳排放配额等量核减其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额,可以责令停产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