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 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包括依法确定的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以及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 同一企业事业单位可以同时属于不同类别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
简要: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的环评包括:跨县(区)、报告书;高耗能、高排放,酸洗、磷化、陶化、电泳、阳极氧化、钝化、化学镀等表面处理工艺,危险废物或医疗废物收集、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报告表项目;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掺烧生活垃圾或污泥发电的项目。新增工、新增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 50 吨/年及以上的项目。
简要: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指引:信用修复承诺书,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表(信用中国模板),附件3:行政处罚信息不予信用修复告知书,附件4: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构一览表
简要: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应当将有关情况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经省生态环境厅核实后,将相关温室气体排放单位从重点排放单位名录中移出:(一)连续二年温室气体排放未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二)因停业、关闭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因而不再排放温室气体的。
简要: 深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定方案中优先防控区:治理区以外,全市持综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不包括只收集企业)、生活垃圾处置场(厂)、污染防控值高值区域、以及其他地下水重点污染源所处范围。
简要: 深圳市生态环境领域服务经济稳定增长措施:主动服务重大项目环评审批。严格落实重大项目台账管理,优化“绿色通道”环评审批,实行提前介入服务、环评受理材料“容缺后补”机制等支持措施。试点开展“打捆”环评审批,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间。全面推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依法组织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制定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在已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的区域落地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依法简化或豁免环评。有力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有效助力“20+8”产业集群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