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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 29387 条信息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细则》的通知(惠仲环〔2024〕23号)  2024-07-30        11429

适用地区: 全国
类型: 环评/评估
简要: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细则》的通知1、光电、电子信息、智能终端、半导体、人工智能、激光、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科技孵化、研发创新、物联网等产业。2、项目涉及工业废水、工业锅炉、工业窑炉、工业喷涂、包装印刷等污染工艺的建设项目除外。1、城镇污水处理厂等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完善的区域内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类等建设项目。

仲恺高新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试点实施方案(试行)(惠仲环〔2024〕31号)  2024-07-30        11599

适用地区: 全国
类型: 环评/评估
简要: 关于印发《仲恺高新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强化环境影响评价要素保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3〕52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制定了《仲恺高新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实施。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 (2024年本)  2024-07-12        13428

适用地区: 全国
类型: 环评/评估
简要: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 (2024年本)规定由市局审批的环评包括:跨县(区)行政区域的项目(含输变电项目)。、新增工业废水排水量500吨/日及以上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50吨/年及以上项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项目;废机动车、废船、废轮胎等加工利用项目。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的通知》( 粤府〔2023〕106号)  2024-06-28        13530

适用地区: 全国
类型: 环评/评估
简要: 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按规定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的除外):  (一)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二)可能在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  (三)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  具体名录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制订、调整和发布。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 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行动方案的通知》(惠府办〔2024〕7号)  2024-05-20        5627

适用地区: 全国
类型: 固体废物
简要: 压实废弃物产生单位主体责任,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分类贮存,防范混堆混排。推动水泥窑等工业炉窑参与市政污泥、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协同处置。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确保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全过程得到有效监管。以受污染耕地集中区域为重点,全面摸底排查历史遗留固体废弃物堆存场,逐步消除存量废弃物。鼓励废弃物产生、利用单位点对点定向合作,推动废弃物在地区内、园区内、厂区内的协同循环利用。完善工业废水收集处理设施。

验收中弄虚作假的具体情形和法律责任  2024-04-29        6036

适用地区: 全国
来源: 环保平台
类型: 固体废物
简要: 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