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现有一金属表面处理项目,工艺为除油-磷化-钝化。根据《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2020),化学镀、阳极氧化生产工艺按照本名录中电镀工艺相关规定执行。参照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中的术语与定义,钝化、磷化属化学转化膜工艺,不属于化学镀工艺。本项目是否属于“金属表面处处理与热处理中的其他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13年10月回复:
您好。结合所述项目有关信息,如本项目不属于热镀锌项目,且不使用涂料,则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67项“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中“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类别,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问:含钝化工艺的热镀锌是否是电镀?
接企业咨询,企业拟增加含钝化工艺的热镀锌,提高产品表面质量,提高产品附加值,具体工艺:构件-酸洗-水洗-助镀(氯化锌、氯化铵、防爆剂)-热镀锌-水冷-钝化。经咨询省内省外专家,含钝化工艺的热镀锌不属于电镀;同时查阅安徽省内部分城市审批的含钝化工艺的热镀锌项目及环评批文也未明确含钝化工艺的热镀锌属于电镀(地下水、土壤等因素判定等级),例如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09月04日下达的《关于安徽盛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万件热镀锌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亳环书【2024】16号)》、合肥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01月31日下达的《关于合肥日月热镀锌有限公司合肥日月热镀锌有限公司热镀锌加工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环建审【2024】6号)》以及正在进行批前公示、征求意见稿的项目等等,环评文本、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环评批复等等文件均未指出含钝化工艺的热镀锌属于电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等均把“含钝化工艺的热镀锌”单独拿出来表述。如若属于电镀,是否需要省厅环保预审;如不需要,烦请给出文字答复,以方便其他参考。谢谢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5-08-07回复: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热镀锌是将清洗、活化后的工件浸入熔融锌液中,通过物理高温让锌层附着在表面;电镀是利用电流电解,以工件为阴极,锌板为阳极,在电场作用下,让锌离子沉积到工件上形成镀层。钝化通常是两种工艺的后处理环节,用于提升防腐性,但不改变镀层的形成方式,因此含钝化工艺的热镀锌不属于电镀。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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