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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24年本)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24年本)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24年本)

  一、跨地级以上市区域的项目。

  二、可能造成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不良环境影响,有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争议的项目。

  三、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且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下列项目:

  (一)水利

  1.水库:新建库容100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项目。

  2.引调水工程:新建项目。

  (二)能源和资源开发

  3.燃煤电站(含热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含燃煤掺烧废弃物)。

  4.风电、光伏电站:装机容量50万千瓦及以上的项目。

  5.水电站:装机5万千瓦以上常规水电站项目以及5万千瓦以下的新建常规水电站项目;装机30万千瓦以上以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新增规模90万吨/年及以上的新建、扩建煤炭开采项目。

  7.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新增规模30万吨/年及以上的新建、扩建铁矿采选项目;单独尾矿库建设项目;含尾矿库的矿山采选项目。

  8.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稀土采选项目;铜、铅锌、镍钴、锡、锑、汞矿采选项目;单独尾矿库建设项目;含尾矿库的矿山采选项目。

  9.非金属矿采选业:单独尾矿库建设项目;含尾矿库的矿山采选项目。

  (三)交通运输

  10.港口码头:新建煤炭、矿石、油气专用泊位项目;涉及危险品堆场的集装箱专用码头项目。

  11.机场:新建、迁建以及增加航空业务量的扩建运输机场项目;新建、迁建通用机场项目。

  (四)制造业

  12.石化:全部炼油项目;全部乙烯项目;新建废轮胎生产再生油项目。

  13.化工:新建对二甲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甲苯二异氰酸酯、精对苯二甲酸项目;全部煤化工(含煤制氮肥、低阶煤分质利用)项目;全部农药及中间体生产项目;全部铬盐;全部氰化物生产项目。

  14.水泥熟料:全部项目(含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

  15.玻璃:全部涉及玻璃熔窑设备的项目(电熔窑除外)。

  16.钢铁:全部炼铁炼钢项目(含烧结、球团,短流程炼钢除外);钢铁含锌尘泥等含锌二次资源生产(次)氧化锌的项目。

  17.焦化:全部(含半焦项目,干熄焦、煤气净化等不涉及焦炉/炭化炉的改造项目除外)。

  18.有色金属冶炼:全部项目(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

  19.铸造:全部铸造用生铁项目;采用冲天炉为熔化设备的铸造项目。

  20.碳素制品:新建石油焦生产碳素制品项目。

  (五)海洋工程

  21.海砂开采。

  22.海上风电。

  (六)核与辐射

  23.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项目。

  24.核设施内新建、改建、扩建不涉核的建设项目。

  (七)环境治理业

  25.新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含焚烧、填埋)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涉及新建(自建)危险废物焚烧或填埋处置项目。

  (八)研究和试验发展

  26.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

  (九)其他

  27.油田、气田开发项目;新建磷矿、砷矿开采项目。

  28.新建化学法(含化学机械法)制纸浆项目(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园区内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除外)。

  29.新建10万吨级以上造船设施(船台、船坞)项目;新建拆船项目。

  30.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新增工业废水排放量5000吨/日以上的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工业废水集中处理项目除外)。

  前款规定的项目不包括广州、深圳市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辖区内项目,以及佛山市辖区内第(九)项、东莞市和中山市辖区内第(五)项、第(九)项规定的项目。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下列项目:

  (一)核与辐射项目

  31.核技术利用项目(含退役)。

  32.达到伴生放射性矿鉴定标准的16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稀土、锆及氧化锆、铌/钽、锡、铝、铅/锌、铜、铁、钒、钼、镍、锗、钛、金矿开采、选矿、冶炼项目;磷酸盐开采、选矿和直接以磷酸盐为原料的加工活动项目;煤开采、选矿项目。

  33.放射性污染治理:核技术利用的放射性污染治理项目;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的放射性污染治理项目。

  (二)海洋工程项目

  34.由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35.五十公顷以下(不含本数)的填海、一百公顷以下(不含本数)的围海工程项目。

  36.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37.可能造成跨市海洋环境影响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其他项目。

  五、本名录不包括按规定应报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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